各位老师: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5〕4号),现启动我校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2015年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75人,其中1:1配套资助项目计划资助55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不同申报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12000元/月/人,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3)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8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4)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
(5)1:1配套资助项目:10000元/月/人(其中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6)有关高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2、出国留学人员应前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从事合作科研项目(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申请人一旦录取不得变更留学时间、留学期限、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
3、优先资助领域: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我省自贸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联系的工程研发、规划建设、海洋科学、航运物流、财税金融、港口管理、旅游策划运营、临床医学、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类专业人才。
4、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相关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福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2、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在校工作满三年以上。
★此项目不接受同时已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
3、申请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派出人员外语水平需达下列标准之一: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
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近十年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
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各类申报人选其它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福建省教学名师
④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博士毕业后一般应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高校外事管理干部、高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申请人条件可参照访问学者。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选拔办法及流程、时间
1、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下载打印。
2、申请人须按下列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装入档案袋中,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骑缝章。将清单打印后贴于档案袋外。
材料内容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一式三份)
(1)《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下载打印,应按要求如实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应填“无”。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初审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建议申请人取得正式邀请信后再行申请)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所在系同意意见
3、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各学院(单位)后,由各学院(单位)召集于申请人学科相同或相近的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议组,按照《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详见附件)各栏目的要求,严格审核、认真填写,评议组5位专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主管部门初审意见3处暂留空)。
4、请申请人自行初拟一份《推荐单位意见》,内容包括需: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本单位重点学科、课题和急需人才、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要求。
5、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装档案袋、汇总的《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院党办。每位申请人的《申请表》和《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以及自拟单位意见电子版发送至:celiawxm@163.com。
四、其它
关于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报及后期派出管理的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见附件)。
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